殺蟲燈已經被公認為農業誘殺病蟲害的利器,殺蟲燈操作簡便、誘殺蟲害數量多種類廣、綠色環保,已經在全國開始大面積推廣使用。殺蟲燈在誘殺病蟲害的同事不可避免的會誘殺到一些益蟲,那么使用殺蟲燈要如何避免誘殺到益蟲呢?
忽略了一些微小昆蟲分析誘殺昆蟲的種類需要不同領域的專家,難度很大。一些種類個體微小、特征不顯著,分類困難;還有一些微小昆蟲在觸及電網時被燒焦無法辨認,而被人為的忽略。但這些微小種類往往是一些害蟲重要的寄生類天敵。所以現在對益、害蟲種類的數量統計存在一定局限。
害蟲的界定存在一定局限性
現在對頻振殺蟲燈生態效應的分析,害蟲的界定問題存在一定局限性。例如,對一塊農田的害蟲進行統計,往往把一些林木的害蟲或其他植物的害蟲也包含在內。而這些種類并不一定對農田造成危害,其存在可能為農田中的天敵提供一定的食物來源和中間寄主,有利于天敵種群的維護;還可以與一些農田害蟲在生態位上形成競爭關系,有利于對農田害蟲的控制。顯然這部分種類不應該簡單的界定為害蟲。
評價防治效果時忽略的問題
頻振殺蟲燈對害蟲成蟲發揮作用,應采用成蟲防治標準對其評價。即包括兩個方面:同一世代的治蟲效果和以后若干代的防蟲效果。如應用頻振殺蟲燈防治美國白蛾,把所誘成蟲解剖發現,部分雌性成蟲已產卵或部分產卵,也就是說這部分成蟲在被誘殺前已進行了繁育下一代的活動。所以分析被誘殺的成蟲是否已經產卵也是評價防治效果的一項重要因素。現在大多數的評價未考慮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