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分類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I類為主要適用于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于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到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標準分級
一級標準 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質量的限制值。
二級標準 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級標準 為保障農林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
3.3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
各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的級別規定如下:
Ⅰ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一級標準;
Ⅱ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二級標準;
Ⅲ類土壤環境質量執行三級標準。
4 標準值
本標準規定的三級標準值,見表1。
表1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值 mg/kg
級 別 一級 二級 三級
土壤pH值 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項 目
鎘 ≤ 0.20 0.30 0.60 1.0
汞 ≤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 15 30 25 20 30
旱地 ≤ 15 40 30 25 40
銅 農田等≤ 35 50 100 100 400
果園 ≤ — 150 200 200 400
鉛 ≤ 35 250 300 350 500
鉻 水田 ≤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 90 150 200 250 300
鋅 ≤ 100 200 250 300 500
鎳 ≤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 0.05 0.50 1.0
滴滴娣 ≤ 0.05 0.50 1.0
注:①重金屬(鉻主要是三價)和砷均按元素量計,適用于陽離子交換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標準值為表內數值的半數。
②六六六為四種異構體總量,滴滴涕為四種衍生物總量。
③水旱輪作地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砷采用水田值,鉻采用旱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