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高校傳媒聯盟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75.7%的受訪畢業生受到過不公平對待。
不是追求公平的社會嗎?企業招聘仍只限男性,只要本地戶口,不要姓“熊”的員工,不要非982、211的同學。小編很生氣,但就業歧視這件事該怎么解決?
一、應聘者該怎么辦?
首先,就業歧視這件事的主導體在于企業而非應聘者,所以應聘者能做的唯有:
1、正視現實,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思想準備。
平等就業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就業歧視在一定時期內將長期存在并產生影響,這是在短時期內不可避免的。
2、學會應對可能遭受的歧視。
平時樹立“職業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樹立自信,不隨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進行咨詢,對自己的求職方向、求職技巧進行指導,發現自己的長處或缺點,以及在求職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視,然后從容面對。
3、在遭遇歧視時要學會據理力爭,必要時訴諸法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對于社會來說,愈演愈烈的“就業歧視”現象,各界人士就是否應該立法規范存在截然對立的觀點。一種是主張立法,賦予政府權力進行干預;一種主張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后者的主要觀點是,優勝劣汰是市場規律,如果制訂法律限制用人單位自主權,是對用人單位的不公平。
二、政府等管理機構的建議
1、增加就業機會
小編認為反就業歧視的最根本辦法不是立法,市場發揮作用才是最根本的辦法。即當就業機會增加,勞動力供求關系出現平衡或供不應求的時候,就業歧視問題才會得到根本好轉。另外,隨著用人單位在市場上的優勝劣汰,用人觀念趨于理性,就業歧視現象才會逐漸減少。因此,筆者認為政府應當努力增加就業機會,以緩解嚴重的“就業歧視”現象。同時兼采取其他多種措施,如提高企業管理者素質,改變企業的不理性的用人觀念;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堅持建立全國統一的可以自由流動的勞動力市場機制等。
但是,結合世界各國的就業情況看,達到勞動力供不應求難以實現,尤其我國更難以在短期內大幅度增加就業,迅速消化數字龐大的剩余勞動力。而且,即使勞動力供求關系趨于平衡,也不可能解決全部的就業歧視問題。因為用人單位以追求經濟效益為最大目標,而某些歧視正好有助于提高經濟效益,因此用人單位不可能自覺徹底放棄某些歧視。小編認為,在市場自發調節的同時,通過立法加強政府的人為干預,雙管齊下,是解決“就業歧視”問題的較為有效的辦法。
二、制定反就業歧視的法律和公約
另外,從人類歷史的發展看,政府對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進行適當干預,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和必然過程。資本主義國家對勞動力市場的絕對契約自由政策及時進行了調整,對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包括招聘過程和勞動過程)做了種種限制,從而穩定了社會秩序,同時也形成了現代社會的反就業歧視的法律和公約。
綜上所述,小編認為政府增加就業機會和制訂“反就業歧視法”雙管齊下,是解決“就業歧視”問題的有效方法。其中,制訂“反就業歧視法”非常必要,它是實現勞動者平等權利的重要法律保障,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就業歧視”現象在我國有愈演愈烈之勢,由之引發的社會矛盾已經有極端的表現形式,有必要采取包括立法在內的方法進行規范和干預,制訂反就業歧視法的價值重心不在于經濟目的,重要的價值更體現在法律對公民人格尊嚴、平等權利等人權的保障。因此,即使將來我國經濟高度發達,歧視行為不足以引發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反就業歧視法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人的平等權利是永遠需要保護的。